*问:学生档案由何部门管理?
答:我校学生档案由档案馆人事档案室管理,毕业生档案转递也由人事档案室负责(综合大楼1302室)。
*问:学生档案能否由自己携带?
答:根据学校规定,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问: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答:档案转递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走机密文件的以机要通信方式邮寄;
2.凡无要求走机密文件且地址详细的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
*问:档案何时转递?
答:由于毕业材料七月初各学院送至人事档案室,所以档案集中邮寄时间为七月中下旬
*问: 毕业生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的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 毕业生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特别是用人单位情况一栏,最好能由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或向派遣单位问清楚各项情况后再填写,做到派遣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详细、准确无误,以免给七月份的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同学们的正常报到。
填写时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2.要特别注意单位名称、档案保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1) 凡派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县级以上党政军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提供派遣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2) 凡派遣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如派遣到民营、外资、合资、私人等单位的同学,务必提供准确的符合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转递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例如;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其档案保管部门的是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具体地址是:广州市天河路104号;
*问:关于档案去向是大连的特殊说明
答:由于大连人事局的特殊要求,凡档案去向为大连的学生,本人登陆http://www.dlgxbys.com进行注册,如本人未注册造成档案去向不清楚的导致档案邮寄出现问题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问:关于申请缓发的档案如何处理?
答:申请缓发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缓发申请交给辅导员老师。根据申请档案缓发的时间人事档案室进行暂时保管。在缓发期内如确定新的档案去向的学生本人带着新报到证到人事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若缓发到期后,学生本人仍然没有与人事档案室进行联系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人事档案室将按原报到证档案去向进行邮寄。
*问:有关毕业生档案具体事宜如何查询?
答: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同学们可向派遣单位的人事部门询问。如档案未收到的可以登陆东北大学档案馆网站查询;如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的可以向各学院查询。
*问:有关毕业生出国留学其档案应如何办理?
毕业生出国留学,其档案可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保管,转出时应出具上述单位开具的接受档案的信函。
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如档案未收到,特快专递一定要在四个月内查询,机密文件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否则我校人事档案室也将爱莫能助了。
关于档案转寄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同学们向人事档案室查询, 电话:83687595